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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职称论文

2017-07-07 08:52 本文地址:http://www.qwfbw.com/Info-detail-519513.html 来源:权威发表网 人气指数:12457点

造价工程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通过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达到不断提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是造价工程师执业中的具体任务。下文是权威发表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造价工程师职称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造价工程师职称论文

  造价工程师职称论文篇1

  论我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1996年,国家人事部和建设部联合下发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从此开创了我国工程建设领域造价管理工作实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先河。按照当时人事部推行执业资格制度的思路,执业资格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人才评价的手段,是政府为保证经济有序发展、规范职业秩序而对事关社会公众利益、技术性强、有关键岗位的专业实行的人员准入控制,是专业人员独立执行业务,面向社会服务的一种资质条件。按照国家建立执业资格制度的总体要求,建立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目的,就是要达到提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质量和水平,规范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行为,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多年来,这一制度的执行,有效地规范了我国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造价确定、控制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维护了工程建设各参建方的经济利益,同时也培养和造就了大批素质高、业务精的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为我国造价工程技术人员走向世界、融入国际技术、经济的合作与交流打下了良好基础。

  1、造价工程师的地位和作用

  工程造价从投资者角度来讲,是一项工程通过建设形成相应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需费用的总和。工程造价管理,包括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和工程价格管理,作为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是指为了实现投资的预期目的,在撰写的规划、设计方案的条件下,预测、计算、确定和监控工程造价及其变动的系统活动。作为工程价格管理,在宏观上,是政府根据社会经济的要求,利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价格进行管理和调控,以及通过市场管理规范市场主体价格行为的系统活动;在微观层次上,则是生产企业在掌握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为实现管理目标而进行的成本控制、计价、定价和竞价的系统活动。

  如何有效地利用投入建设工程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尽量少的劳动和物质消耗,取得较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最终目的,也是每一位造价人员需要不断努力工作和探讨的永恒的主题。

  根据以上简析,造价工程师是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重要组织者和负责者,具有工程计量、编制、审核权、支付工程进度款审核权和工程造价审批权,对维护业主和承包商利益,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2、我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存在的问题

  2.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制度已不适应我国各领域工程建设对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要求

  随着建筑市场国际化的逐步深入和各行业各领域工程建设的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春笋般的出现,带来的是工程建设的高质量、高效率,伴随的则是工程造价新领域、新技术和新业务的出现以及工程造价专业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对造价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

  由原人事部和建设部负责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尽管其考试内容从专业角度涉及到了各行业工程建设领域的土建和安装工程,但与各行业对本领域的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技术的需求,无论从深度还是广度上都相差甚远,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从某种程度上还是侧重于工民建技术,说得更直白些,通过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并不定就能胜任任何工程领域的造价管理工作。学业有专攻,现在不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自己本行业的造价管理技术人员进行本行业造价管理执业资格认证,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2.2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并没有起到造价管理岗位的准入控制

  就目前我国实际,工程造价管理岗位存在于国家、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各级政府的发展与改革、财政部门以及具有基础设施建设的政府职能部门、工程建设业主、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施工企业等单位。根据单位性质的不同,从事造价管理工作的岗位基本上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政府的发展与改革、财政部门等,对国家财政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造价监督管理的岗位,这类岗位人员大都属政府公务员系列; 第二类是政府行业职能部门及下属具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职能的事业单位(如交通、水利、电业、铁路、城建等部门)的造价管理岗位,这类岗位人员属事业单位系列;第三类是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及施工企业中从事造价管理工作的岗位。三类造价管理岗位中尤其第二、三类从事岗位工作的人员执业资格要求比较严格。

  就笔者调查了解的情况,第一类属于政府公务员系列的岗位,基本对造价执业资格没有硬性的要求,第二、三类从事造价管理工作的岗位,对是否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要求,还没有对是否通过本行业造价管理资格考试认证要求的更为严格,当然,从事工民建专业的造价人员除外。

  2.3国家不同行业部门造价管理执业资格考试制度与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并存,削弱了统一考试制度的权威性和专一性。

  就目前我国对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证考试,笔者了解的有: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这些行业部门依据自己的行业特点,对本行业相关工程建设造价管理人员的资格证认,有效地规范了本行业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在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行业的绝大多数工程造价人员都是通过本行业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证考试取得了从事造价管理工作的资格,至于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否给予认可,好像是没有太大的意义。

  2.4现行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制度,催生了“人证分离”现象,削弱了造价工程师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目前考取执业资格证书的大部分是我国工程造价工作中的中坚力量,他们中许多都是为认证而考试,许多人并不从事造价管理实际工作,凭借自身应试能力考取了执业资格证,把证书注册挂靠到相关单位,每年不劳便可得到相当丰厚的收益,这些“人证分离”现象的存在,使得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质量受到冲击,造价工程师队伍整体素质降低,也对造价工程师的社会评价造成了负面影响。

  3、对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设想和思路

  国家建立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目的是提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质量和水平,规范执业行为,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围绕这一目的,笔者认为,应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完善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体系和造价工程制管理体制。

  3.1改革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制度

  由各行业行政主管部委组织本行业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认证并颁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解决由住建部参与主导的涉及其他行业的造价人员执业资格考试,消除“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与行业造价人员执业资格考试并存的尴尬局面,使各行业从事造价管理的人员以本行业造价管理为主题,应对执业资格认证考试,有利于提高造价人员的业务素质。

  3.2完善造价工程师注册制度

  对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技术人员,实行注册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应定期进行检查,逐步杜绝“人证分离”现象,确保从事造价管理工作的人员素质,努力提升造价管理工作水平。

  3.3建立健全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体制

  建立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制度,使造价人员能够及时了解掌握工程建设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先进的造价管理经验,要注重造价人员继续教育的考核工作,确保造价人员的整体素质稳步提高,进一步服务于社会。

  4、结束语

  工程造价管理是社会基础设施建设活动的中心环节,造价工程师是工程造价管理的直接实践者、参与者。如何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工程造价管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是提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社会的劳动和物质资源的效能的关键所在。不断完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是实现造价管理人员执业资格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的重要保障。

  造价工程师职称论文篇2

  论造价工程师应具有的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

  【摘 要】目前我国的执业资格制度在借鉴了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国情取得了可喜的进展,从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出发,实行了对从事工程造价管理职业的专业人员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制度,笔者认为这对于深化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实行规范化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相应制度的完善和建立又同时对执业人员的执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关键词】工程造价;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目前在我国概预算人员已经形成了一支具有一定规模和层次的工程造价队伍,但在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的体制下,财产为全民所有制,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工作则是完成国家统一的基本建设计划项目,因此工程造价管理和成本核算意识十分薄弱,缺乏精度,由此可造成资金的浪费和不足。另外,长期以来,我国的大专院校当中没有相应的专业设置,无相应的学科支持该领域的发展,造价工程师的培养缺乏一理论与实践氛围。值得一提的是1999年天津理工学院在全国率先论证并设置了工程造价专业的专科教育,并在此基础上论证了“工程管理”的本科专业,但毕业生要在三、四年后才能走上工作岗位。因此,国内现有从事工程造价管理的专业人员均是从其他专业“改行”而来。由于大家学习、工作背景不同,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难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工程造价的需要。特别是随着我国投资体系的不断深化改革,必将冲破国家计划价格体系而转变成市场经济的造价机制,因此对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市场应变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维护造价工程师的职业荣誉和尊严,保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和品行是首要条件,笔者认为一个合格的造价工程师必须做到:

  (1)诚实、公平、全心全意地为雇主、委托人和公众服务。

  (2)严格执行工程造价管理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行业和自身声誉。

  (3)积极采用相应的新知识和新技术促进工程造价管理的不断进步和社会进步。

  作为对造价工程师执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探讨,笔者认为造价工程师在社会中的地位决定了他的道德规范应建立在处理好与公众的关系、与雇主和委托人的关系、与合作工程师之间的关系的基础上,具体要求如下:

  1.与公众的关系

  (1)必须把公众现在的、未来的安全、健康、幸福放在首位。

  (2)必须向公众普及和应用工程方面的知识和成果,并坚持反对任何有关工程的错误的、无根据的、夸张的论点。

  (3)必须谦虚、谨慎、自尊、维护职业的尊严和荣誉,杜绝一切虚夸现象。

  (4)表明自己对有关工程方面的观点时,必须有足够的、令人信服的根据。

  (5)不得因受任何社会团体的利用或雇佣,而就工程上的问题发表看法、批评和评论,除非其前提是表明他自己和其所代表的社会团体的该问题的利益关系。

  (6)只赞成和拥护那些符合现有的工程和经济的标准,并能保证公众安全、健康、幸福的决定。

  (7)当其工作中的决定有可能威胁公众的安全、幸福、健康而被否决时,应向其雇主或委托人说明将会产生的后果。

  (8)应当通过职业交往来鼓励和支持那些遵守职业道德的人。

  (9)只与那些遵守职业道德的人合作。

  (10)在工作报告、论文和一些证明中,应坚持客观真实的原则,其中还应包括所有与之相关的、真实的信息资料。

  2.与雇主和委托人的关系

  2.1在专业事务中,作雇主和委托人忠实的代理人或受托人。

  2.2对业主和承包商要公正无私,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接受其贿赂。

  2.3应当向雇主或委托人说明在为其工作时,那些潜在的业主或订约人,或者是发明、机器、设备为他带来的收益,但不得因此给在为其承担的工程项目作出决定时带来不良影响。

  2.4经研究,若确认项目会失败或其工程和经济评价被否决,造价工程师应及时通知业主或委托人。

  2.5工程师必须具备其所从事工作的资格。从雇主或委托人的利益出发,聘请或建议雇主或委托人聘请专家,并能够与专家密切合作。

  2.6应对在工作中得到的信息保密。为维护委托人、雇主或公众的利益,不得因牟取私利而泄露这类机密。包括:

  (1)未经允许,不得泄露现在、从前雇主或委托人的商业机密、技术机密或标底,但因法律要求的除外。

  (2)作为任何一个协会或委员会成员,不得泄露其中的机密,但因法律要求的除外。

  (3)未经允许,不得将委托人提供的设计方案、计算结果、图纸等复制给他人。

  (4)不得因个人利益泄露在工作中获取的信息,而损害委托人、雇主或公众的利益。

  1)未经允许,不得为某项工作或下属部门接受一家以上社会团体的经济上的或其他形式上的赞助。

  2)必须经雇主同意,才能接受他人雇佣或从事顾问工作。

  3)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利用其雇主的机械设备、物资、劳动力或办公设备。

  4)造价工程师不得向政府部门的领导、官员或是某一组织机构的成员提出签定工程承包合同的请求。

  5)在管理一项建筑承包合同(或其他合同)时,必须对所有社会团体一视同仁。

  6)在工作中,如果对工作做出的改进、工作计划、设计、发明或记录,将涉及到版权和专利的问题时,在此之前,造价工程师就应与有关的社会团体签定明确的协议。

  7)必须勇于承认错误,不得歪曲事实来证明自己的结论。

  8)不得采用不正当的手段从其他雇主那里聘请正被雇佣的工作人员。

  3.造价工程师之间的关系

  (1)必须明确,工程工作的荣誉只有那些忠于职守的人才能拥有。

  (2)在雇佣工作人员时,必须详细地向其说明工作条件以及所要担当的职务。在雇佣关系结束后,应告知其工作职务和工作条件的改变,并加以挽留。   (3)必须坚持给予那些从事工程工作的人员及其下级以足够的、合理的劳动补偿。

  (4)应尽力为其下属的工程师提供专业深造和发展的机会。

  (5)不得排挤其他已被雇佣或将被雇佣的工程师。

  (6)不得恶意地、直接或间接地破坏他人的前程和名誉,不得随意地批评他人的工作。如果确实了解到其他工程师在工作中有违犯职业道德的、不合法的或不正当的行为,应向有关部门报告。

  (7)不得与其他工程师有不公平的竞争行为。

  (8)应当与同行和学生交流先进的工程专业知识、最新的信息和经验并与之合作。为公众的传播媒介、工程科学团体和学校做贡献。

  (9)在某些情况下,当其专业方面的决定可以做出让步时,工程师不得要求、提出接受回扣。

  (10)不得伪造或涂改其本人的、协会的、学术的或专业的资格证明。

  (11)为技术性刊物所写的文章要真实,明确、不得有虚假和夸张现象。在这类文章中,作者只能涉及其本人参加这项工作的情况,不得提及他人,除非其目的是赞赏他人的工作。

  (12)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强迫他人支持其本人或其同事在技术性团体中的竞选资格。

  4.工作表现

  4.1在阐述自己的工作业绩时,应事实求是、谦虚谨慎、不得为牟取私利而损害行业整体的荣誉和尊严。

  4.2作为专家为他人提供证明时,对于工程上的观点必须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对实际情况的详细了解,还要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令人信服的、诚实的精神。

  4.3应不断地提高专业水平,并为下属的工程师也提供这样的机会。做到:

  (1)应该通过工作实践、参加继续教育、阅读专业性报书籍以及出席专业方面的会议等类似活动,保持专业先进性和时代性。

  (2)鼓励其工作人员尽早地成为注册造价工程师。

  (3)鼓励其工作人员出席专业和学术方面的会议,并在会议上提交论文。

  (4)在有关专业等级、工资范围和边际收益评定的问题上,应坚持让雇主和雇员都满意的原则。

  5.结语

  综上所述,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对工作极其负责的态度和敬业精神来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的提升。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名真正合格的造价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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