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小学语文教师职称等级是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一级教师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Copyright © 2010-2024 权威发表网 www.qwfb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版权所有:常州弘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工信部备案:苏ICP备20026650号-10 公安部备案号:32040202000409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220836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苏零字第D-T086号
特别声明:所有资料均源于网上的共享资源及期刊共享,请特别注意勿做其他非法用途。
本站主要从事期刊杂志零售,不是任何杂志官网,不涉及出版事务,特此申明。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其他有损您利益的行为,请联系指出,权威发表网会立即进行改正或删除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