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工程师职称评定申报条件
时间:2017-10-13 14:58来源:权威发表网 人气指数:5560点

  质量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分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取得初级资格,作为质量专业岗位职业资格的上岗证,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工程技术员或助理质量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作为某些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职业资格的必备条件,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质量工程师职务。


  1、质量工程师职称评定初级申报条件:报考初级,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2、质量工程师职称评定中级申报条件: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实施)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对在《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可免考一科,其中:具备助理工程师资格的考生报考初级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取质量专业初级职业资格证;具备工程师资格的考生报考中级只参加“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取质量专业中级职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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