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表网权威发表网首页
权威发表网 客服QQ:3093369451
出书通道
当前位置:首页 >> 评审政策 >> 职称评审条件

原2016年度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定于2017年11月14日至15日举行

2017-11-17 14:37 本文地址:http://www.qwfbw.com/Info-detail-523950.html 来源:权威发表网 人气指数:799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35号)要求,原定于2016年10月18、19日举行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定于2017年11月14日至15日举行。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凡已报名参加2014年度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并缴费人员,皆可直接参加本次考试。本次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亦不允许已报名人员增加考试科目。考生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决定自己是否参加本次考试。


二、本次考试人员合格成绩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47号)规定,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截至2014年,在原制度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其在2013年及以后的成绩按新的滚动办法实行,其2012年及以前的成绩不再参与滚动;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其在2015年及以后的成绩按新的滚动办法实行,其2013年及以前的成绩按原办法不滚动。


三、决定放弃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请于2015年9月18日前(正常工作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办理退费申请手续(退费申请样式见考务文件,咨询电话:0551-63457905)。逾期未办理退费申请手续的考生,视为参加本次考试。


四、考生可于11月10日16:00起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权威发表网(www.qwfbw.com),是一个专门从事杂志社投稿、论文发表的网站。本站提供如何发表论文,论文发表代理,快速发表论文,发表论文格式指导等解决方案:省级论文发表,国家级论文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发表,医学论文发表,教育论文发表,职称论文发表。

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