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人考函〔2017〕129号
各位考生:
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7〕5号),《关于公布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与审计师资格考试结果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7〕7号),现就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审计专业初级资格、审计师资格的《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高级审计师资格的《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两个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成绩表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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