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专业正、副高级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5-05 10:14  人气指数:1653点

2017年评审政策还未正式颁布,小编整理了2013年评审政策供参考。


各市(区)人社局,文广新(体新、体旅)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文化厅《关于报送全省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专业正、副高级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文职改〔2013〕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和材料申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认真细致做好申报材料的推荐审核工作,保证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审核无误后,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复印件在原单位盖章基础上还须经当地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2.请报送单位统一汇总《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并按省通知要求的份数(含子档)进行上报。

3.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图书、群文、文博、艺术专业需提供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情况说明。

4.自今年起,请申报人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随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5.根据市职称工作统一部署,2013年我市申报人员需符合继续教育相关要求,在完成本系统(单位)组织的专业技术科目学习任务的同时,还须完成至少四门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远程教育培训的学习任务。

6.为提高工作效率,请申报者按“职称资格证书、岗位聘书、继续教育证书、综合年度考核表(含任职期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演出场次核定表、获奖情况、论文、其他材料、身份证”的主要顺序进行装订,申报表、评审表、简介表除外。有关表格可从省文化厅和泰州市文广新局网站下载。

7.请于2013年6月15日前,携带市(区)职称办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统一将委托评审材料及评审费报送至泰州市文广新局办公室(泰州市凤凰东路58号,市政府主楼1054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523—86839338,联系人:陆小云、韩舒舒。

8.其他申报资格要求请按照省通知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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