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调整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54号)要求,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由原计划10月14日、15日,调整为11月18日、19日,考试科目、考试内容不变。
如应试人员因考试时间变化,提出不参加考试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市所在人事考试机构书面申请退还考试报名费。
退费要求:
1、退费需考生本人到报名地市所在人事考试机构现场申请办理,不接受他人代理申请。
2、只接受本次考试全部报名科目退费申请,不接受部分科目退费申请。
3、如申请退费考生已打印发票,需将打印发票退回报名地市人事考试机构。
4、受理退费时间:10月9日至10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退费受理期内本人不提交申请的考生,视为参加11月18、19日考试,逾期不再受理任何退费申请。
退费方式:
我们将在受理退费截止期后,统一按照相关手续通过原缴费渠道进行退费。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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