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8年3月补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的通知
时间:2017-12-05 16:13  人气指数:1648点

3月1日至10日已在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补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的考生,请于5月17日至18日(9:00-11:30; 13:30-16:3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由他人代领的,须持代领人、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由本人签署委托意见书。)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事大厅3号窗口领取证书;已办理快递业务的考生,证书将同期投递,届时请注意查收。本次发放证书种类列举如下:


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4.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5.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6.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7.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8.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


9.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10.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11.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12.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13.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


1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5.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6.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7.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8.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


19.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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