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公告
时间:2017-12-07 16:51  人气指数:1094点

为全面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京办发〔2011〕26号)具体要求,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为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储备人才力量,2018年,我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身体健康,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四)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4年9月22日至1996年9月22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提倡和鼓励持证社会工作者应聘社区工作岗位。


二、招考名额


计划招考916人。


三、有关待遇和管理办法


被录用的人员,其工资待遇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20号)、《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通知》(京社领办发〔2010〕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2日10:00—9月28日17:00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须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http://www.bjrbj.gov.cn/bjpta,下同)进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区县报考。报考者应当报考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所在区县。对于报考人员,不收取报名费用。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9月29日10:00-9月30日17:00


资格初审工作通过网上进行。各区县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报考人员10月8日10:00-10月9日17:00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方可取得参加笔试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11月2日 9:00-11:00(120分钟)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10月28日10:00至10月31日17:00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进入准考证打印系统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采用全客观答题方式进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四)成绩及面试


笔试成绩、面试通知等相关事项另行公布。


五、其他


咨询电话:市民政局 65395650


东城区 87556016


朝阳区 65094216


海淀区 82510565


顺义区 81497030


昌平区 69744244


大兴区 67880337


怀柔区 69646009


技术咨询 1233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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