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17号)规定,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如下: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建设工程经济 | 100 | 60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均为130分 | 均为78分 |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建筑工程 | 均为160分 | 均为96分 | |||
公路工程 | ||||||
铁路工程 | ||||||
民航机场工程 |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
水利水电工程 | ||||||
市政公用工程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通讯与广电工程 | 均为160分 | 均为96分 | |||
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具体消息请关注各地官方网站。
Copyright © 2010-2024 权威发表网 www.qwfb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工信部备案:苏ICP备20026650号-10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220836
公安部备案号:32040202000409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苏零字第D-T086号
本站主要从事期刊杂志零售,不是任何杂志官网,不涉及出版事务,特此申明。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其他有损您利益的行为,请联系指出,
权威发表网会立即进行改正或删除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