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一律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
时间:2018-01-09 15:49  人气指数:671点

    各市、县(区)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


    据了解,近来有些地区、部门擅自开展以申报职称评审为目的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班,并组织考试,颁发合格证。这种做法违反了职称工作现行政策规定,干扰了人事考试工作的正常秩序。根据人事部《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人发[2001]124号)、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开展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宁人发[2002]190号)和《关于2003年职称工作安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人发[2003]28号)规定,现就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问题重申如下:


    一、从2004年起,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一律参加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其它任何部门不许举办以申报职称评审为目的的替代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培训班、组织考试和颁发合格证书。


    二、截止2003年年底之前,我区专业技术人员(中小学教师截止到2004年6月底之前)取得的自治区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等级合格证书)在以后的职称评审中仍然有效。


    三、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各系列主管部门和各级评审会在审核职称评审材料时,一定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凡是不符合规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一律不允许参加职称评审。


    职称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面大,且与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必须统一领导,统一政策,统一管理。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管理职称工作的职能作用,切实做好与职称有关的各项综合管理和服务工作。各系列、各部门要以大局为重,加强协作,积极配合。今后如发现擅自举办以职称评审为目的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班,乱发合格证者要坚决制止,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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