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政策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第184号令)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14〕1号)规定,为做好我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原省人事厅、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制度暂行办法〉和〈四川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5〕2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

各市(州)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计委、扶贫和移民局、团委: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8部委《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7号)、中组部等5部门《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7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lt;2013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gt;的通知》(川人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审计署、原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和《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发〔2002〕58)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

省级有关部门(单位):为进一步做好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积极探索提升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笔试的针对性和科学性,结合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特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有关专家制订了《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以下简称《大纲》)。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凡中华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原人事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省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原人事部、原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8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出版专业资格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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