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乡镇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7-05-06 09:58  人气指数:821点

2017年评审政策还未正式颁布,小编整理了2015年评审政策供参考。


各省辖市人事局和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人事(人事劳动)局:
为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促进基层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式在编在岗的卫生技术人员,不包括县(市、区)及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及其派出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申报、评审条件
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乡镇卫生技术人员业务水平考试。
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受已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卫生专业工作年限限制。对于不同学历层次要求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提前一年申报,即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中级技术职务4年以上;具有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担任中级技术职务5年以上;具有相应专业中专学历,担任中级技术职务7年以上。
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的其他事项仍按《关于印发<河南省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豫人职〔2007〕17号)执行。
三、职务聘任
为更好地引导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流动,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已取得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自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限制直接予以聘任。各地在审核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时应统筹考虑,以有利于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相对稳定,有利于鼓励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建功立业,有利于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
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按此通知评审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须发河南省乡镇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限在河南省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予以聘任。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连续聘任满6年以上者,可通过考核换发全省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其它问题
(一)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经县(市、区)、省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局审核推荐。
(二)对在申报、评聘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取消其专业技术资格外,三年内不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本通知未涉及事项,仍按有关政策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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